報告提送階段 |
期初 |
期初報告預定提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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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報告實際審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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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 |
期中報告預定提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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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報告實際審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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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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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報告實際審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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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處理建議 |
(一)由於模組廠現階段操作電費係以整廠實際用電量估算,無法分別針對產製飲用水標準及再生水標準之操作電費獨立估算,建議未來第三、四季產水試驗階段可針對各主要動力設備之操作耗能進行量測,以利區別產製飲用水水質標準及再生水水質標準水量之操作電費。
(二)模組廠利用添加鹼劑(NaOH)將硼離子轉換成硼酸鹽型態,使其更易被RO膜攔除,硼去除率可提升至90%,可知加鹼操作有助於除硼效率之提升。而模組廠由於監測設備有限,故採定量方式加鹼,如原水水質變化太大,定量方式將無法配合原水水質變化調整加鹼量,進而導致除硼效果不穩定。建議模組廠後續應進行除硼方式之檢討(例如利用硼離子交換樹脂進行除硼),並評估調整淡化系統RO膜設置級數之可行性,使模組廠在確保產水水質能符合永康再生水水質標準之同時,亦能降低產水成本。
(三)依據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4條規定,應提出用水計畫之開發單位,其興辦或變更開發行為,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用水計畫,使用一定比率之系統再生水。然由於目前感潮河段水資源仍為模組廠試驗階段,法規面尚未有相關明確認定,建議未來相關單位應評估將感潮河段水資源使用量納入比率計算,以增加廠商使用感潮河段水資源之誘因。 |
計畫研究成果 |
曾文溪感潮河段受漲退潮及川流量影響,導致水質變化大,如導電度、總溶解固體物及懸浮固體等,導致過濾處理及淡化操作不易,加上原水含有藻類及菌類等物質,可能導致模組廠前處理設施產水未能符合RO淡化模組之進水條件,故需妥善規劃適合之前處理程序,以延長RO淡化模組之使用壽命。經多次測試修正,模組廠採用砂濾及UF系統作為前處理程序,使產水水質可符合RO進水條件;UF產水經RO處理設施進行第一階段淡化處理,可產出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之淡化水;另再利用加鹼方式並配合RO膜增加除硼效果,及透過加藥程序進行去除尿素,經第二階段處理產出符合永康再生水水質標準之淡化水。
由於模組廠採加鹼劑(NaOH)調整pH及加藥氧化方式(NaBr+NaOCl)去除硼及尿素,惟因加藥方式係採定量添加,無法配合原水水質變動即時調整添加量,當原水濃度較高時,加藥量不足,致除硼及除尿素效果不穩定。模組廠第三季除硼程序將改以硼離子交換樹脂方式除硼,尿素部分則考量設備經費有限,擬維持以加藥氧化方式除尿素,惟加藥量將依據模組廠第一、二季原水尿素檢測值略為調增,以有效達到除尿素之目的。 |
應用情形及效益 |
目前模組廠已完成二季次(第一季111.12~112.02、第二季112.03~112.05)共60天的產水試驗,已產出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之淡化水約1.84萬噸,符合永康再生水水質標準之淡化水約0.19萬噸,單位產水用電量平均約2.73 kWh/m3,初步估算單位產水費用約22.11元/m3(不含人事費用)。將再持續辦理第三、四季次產水試驗,評估豐枯水期在不同水質情況下模組廠處理成效及操作條件,以作為未來實廠計畫推動之參考。
另外模組廠的產水提供南科臺南園區之科技廠商試用;第一、二季產水試驗期間,已完成供水量飲用水水質標準310立方公尺,再生水水質標準60立方公尺,共計370立方公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