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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須知
1. 從事曾文水庫水域遊憩活動,請遵守「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曾文水庫蓄水範圍及其申請許可事項」及「公告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曾文水庫水域遊憩區從事水域活動禁止、限制事項」。
2. 申請人須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無動力船筏浮具水上運動協會或救災救難協會,且僅得從事非營利行為。
3. 申請人應於活動起始日前15日提出申請,並依據「曾文水庫蓄水範圍及其申請許可事項」規定備具下述文件:
(1)曾文水庫蓄水範圍水域遊憩活動申請書
(2)水域遊憩活動使用範圍圖(比例尺比例尺不得小於五千分之一,並標示相關設施位置)
(3)人員名冊
(4)人員切結書
(5)救難計畫
(6)設備清冊
(7)立案證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8)曾文水庫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自主檢查表
4. 下述表件填寫後,請將信封封面貼於大型標準信封逕寄「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曾文水庫管理中心」。
5. 諮詢電話:06-5753251#6509
6.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