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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甲仙攔河堰安全檢查及監測委託技術服務
計畫年度 111 計畫名稱 111年度甲仙攔河堰安全檢查及監測委託技術服務
主辦人員單位 甲仙攔河堰管理中心 主辦人員姓名 陳文恭
契約起迄日期 111年01月20日 至 111年12月31日 
決標金額 NT$ 4,295,000 決標紀錄 決標紀錄1
計畫緣由 甲仙攔河堰位於高雄市甲仙區甲仙大橋上游約450m處,每年引旗山溪多餘水量約1億立方公尺至南化水庫蓄存利用。另配合南化水庫與高屏溪攔河堰聯通管路營運,統籌嘉義、台南及高雄地區水資源調配運用。
甲仙攔河堰自民國88年完工營運至今已20餘年,為確保設施正常使用,除依規定辦理維護工作外,更須進行安全檢查。攔河堰右岸上邊坡為林務局列管之國有林D044及D047大規模崩坍潛勢區,曾於颱風豪雨過後發生多次崩坍。為了解邊坡安定狀況,已設置各項監測儀器,目前監測結果顯示,邊坡尚屬穩定,惟各項監測工作仍須持續辦理。
輸水隧道自完工至今,經歷921等多次大地震;據民國105年11月「甲仙攔河堰第二次安全評估報告」顯示有多處裂縫、滲水、混凝土白華、蜂窩及鋼線網外露等異常現象,已於「107年度甲仙攔河堰輸水隧道修復工程」完成初步修繕;惟今(110)年初隧道目視檢查結果,仍有20餘處異常現象須改善。甲溪攔河堰為南部重要水資源設施之一,在安全及水資源運用上均不容許發生安全上的事故,故為確保引水及營運期間堰區及輸水隧道結構物之安全及穩定,研提本計畫書將安全監測與檢查作業以委託技術服務方式辦理。
 
預期效益 1. 蒐集往年相關資料進行比對分析;可了解甲仙攔河堰上下游河道變化及旗山溪右側攔河堰上邊坡邊坡變動趨勢,以作為整治依據。
2. 對甲仙攔河堰所有水利構造物安全檢查;可了解水利構造物及水工機械整備運作狀況,以利維修。
3. 對甲仙攔河堰堰區及輸水隧道出口通達道路監測;可了解道路邊坡穩定狀況,以供安全分析及整治依據。
4. 輸水隧道水利建造物檢查及修復設計;可了解輸水隧道結構現況,並對異常部分,進行修復設計。
5. 成果分析及維護操作建議:對安全檢查及監測結果進行分析,可提供本中心維護操作之建議。
 
全程項目 本計畫為單一年度計畫,工作項目說明如下:
1. 基本資料蒐集:需含歷年水文、地理、地質、測量、水利構造物安全檢查及堰區與輸水隧道出口通達道路監測等資料。
2. 構造物安全檢查:
(1)檢查位置:攔河堰、排砂道、沉砂池、堤防、各閘門土建結構及輸水隧道,詳表1。
(2)定期檢查:每季辦理,惟輸水隧道於年度內檢查1次,今年辦理輸水隧道水利建造物檢查及修復設計,相關監測數量、頻率及檢查時機,詳表2及3。
(3)不定期檢查:當發生最大洪峰流量超過5,800cms或五弱以上地震或其他狀況由本局通知時,廠商須於接獲通知後6日內完成檢查,並提出特別檢查報告書。
(4)檢查方式:依本局現有檢查表,或廠商依專業建議提出檢查表並經工作執行計畫書審查認可之檢查內容辦理。
(5)水工機械方面配合本中心維護契約廠商進行檢查,所得資料列入報告,且須由機械技師簽章。
3. 堰區及出口通達道路監測工作:
(1)定期監測:每月辦理1次。
(2)不定期監測:當發生最大洪峰流量超過5,800cms或五弱以上地震或其他狀況,針對必要項目加強監測,並於6日內完成,併入前述構造物安全檢查之特別檢查報告書內。
(3)監測位置:
A.堰區:現有傾斜管7處、水位觀測井2處、傾斜管兼水位觀測井1處、傾度盤15處、位移觀測點48處及裂縫尺8處,數量將視需要進行滾動檢討而有增減,詳圖1~4。
B.出口通達道路:現有傾度盤8處、位移觀測點17處、地錨荷重計2處及裂縫尺4處,數量將視需要進行滾動檢討而有增減,詳圖5~7。
(4)監測方式:依各類儀器之功能及使用方法進行監測。
4. 輸水隧道水利建造物檢查及修復設計,工作項目及內容說明如下:
(1)建立基本資料:基本資料及隧道地質資料蒐集彙整。
(2)現況檢查:里程放樣測量、襯砌影像掃描及分析、襯砌強度非破壞性檢查、襯砌裂縫寬度與深度檢查、襯砌裂縫進展檢查、滲漏水取樣及定性分析以及進出口間地表目視檢查。
(3)資料分析比對:現況檢查完成後,與歷年檢查資料進行分析比對,以了解隧道長年變化狀況。並建立資料庫,方便日後查詢。
(4)修復設計:根據檢查結果,針對損壞部分,研擬修復方案,編製修復工程設計預算書圖及招標文件。
5. 成果分析及維護建議:將本計畫各項成果與歷年成果進行分析比對,然後提出維護建議。
6. 除各期報告書審查會外,需辦理1次教育訓練。
 
年度項目 本計畫為單一年度計畫,工作項目說明如下:
1. 基本資料蒐集:需含歷年水文、地理、地質、測量、水利構造物安全檢查及堰區與輸水隧道出口通達道路監測等資料。
2. 構造物安全檢查:
(1)檢查位置:攔河堰、排砂道、沉砂池、堤防、各閘門土建結構及輸水隧道,詳表1。
(2)定期檢查:每季辦理,惟輸水隧道於年度內檢查1次,今年辦理輸水隧道水利建造物檢查及修復設計,相關監測數量、頻率及檢查時機,詳表2及3。
(3)不定期檢查:當發生最大洪峰流量超過5,800cms或五弱以上地震或其他狀況由本局通知時,廠商須於接獲通知後6日內完成檢查,並提出特別檢查報告書。
(4)檢查方式:依本局現有檢查表,或廠商依專業建議提出檢查表並經工作執行計畫書審查認可之檢查內容辦理。
(5)水工機械方面配合本中心維護契約廠商進行檢查,所得資料列入報告,且須由機械技師簽章。
3. 堰區及出口通達道路監測工作:
(1)定期監測:每月辦理1次。
(2)不定期監測:當發生最大洪峰流量超過5,800cms或五弱以上地震或其他狀況,針對必要項目加強監測,並於6日內完成,併入前述構造物安全檢查之特別檢查報告書內。
(3)監測位置:
A.堰區:現有傾斜管7處、水位觀測井2處、傾斜管兼水位觀測井1處、傾度盤15處、位移觀測點48處及裂縫尺8處,數量將視需要進行滾動檢討而有增減,詳圖1~4。
B.出口通達道路:現有傾度盤8處、位移觀測點17處、地錨荷重計2處及裂縫尺4處,數量將視需要進行滾動檢討而有增減,詳圖5~7。
(4)監測方式:依各類儀器之功能及使用方法進行監測。
4. 輸水隧道水利建造物檢查及修復設計,工作項目及內容說明如下:
(1)建立基本資料:基本資料及隧道地質資料蒐集彙整。
(2)現況檢查:里程放樣測量、襯砌影像掃描及分析、襯砌強度非破壞性檢查、襯砌裂縫寬度與深度檢查、襯砌裂縫進展檢查、滲漏水取樣及定性分析以及進出口間地表目視檢查。
(3)資料分析比對:現況檢查完成後,與歷年檢查資料進行分析比對,以了解隧道長年變化狀況。並建立資料庫,方便日後查詢。
(4)修復設計:根據檢查結果,針對損壞部分,研擬修復方案,編製修復工程設計預算書圖及招標文件。
5. 成果分析及維護建議:將本計畫各項成果與歷年成果進行分析比對,然後提出維護建議。
6. 除各期報告書審查會外,需辦理1次教育訓練。
 
受託機構 黎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主持人姓名 周書弘 
後續處理建議  
計畫研究成果 (一)111年度目視檢查結果,堰區及輸水隧道通達道路現場狀況尚可,僅部分些微缺失,且相關缺失改善工程已進行,不影響整體營運管理。 (二)111年度監測儀器於堰區僅傾度盤T-7受鄰近邊坡保護工程擾動,量測值無正確性,目前已加固盤體及重新設定初始值。傾斜管BH-4傾斜管彎曲過大以無法監測。BH-9增設自計式水位計,以利了解輸水隧道施工橫坑對水位變化之影響。其餘監測資料介於警戒值內,建議持續觀察。 (三) 111年度監測儀器於引水隧道出口路之傾度盤SW-04受鄰近道路修復工程擾動監測值達行動值,現場檢視暫無異狀,建議工程施作期間持續觀察周遭變動情形,並於完工後重新設置初始值。其餘監測資料介於警戒值內,建議持續觀察。 
應用情形及效益 檢查結果可供甲管中心作為改善維護之依據